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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2016)

发布日期:2016-06-1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1、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综合测评奖学金和其他社会捐助的助困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年。

2、学校根据国家和湖北省资助政策,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额度为2000元-4000/人·年。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学生资助中心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联系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

3、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在家庭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由学生自付,从学生毕业之日起,10年内还清贷款本息。